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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4-1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针对2013年2月以来我国华东地区陆续出现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为切实做好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卫生、农业、工商、宣传和教育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连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 完善方案,科学防控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对人民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危害的潜在风险,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方案,坚持依法、科学原则,完善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

三、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形成防控工作合力,重点做好医院、学校、家禽养殖场、活禽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防控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要加强沟通协作,抓紧做好群防群控工作,做好监测和防护。

(一)卫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1版)》、《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一版)》、《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要求,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培训、健康教育宣传,对不明原因肺炎进行认真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诊断、早治疗”;同时要做好收治医疗机构床位、医疗设施、药品、防护用品和应急物资等必要物资的保障和储备;做好宣传和健康教育资料的制作;通过及时部署,严格落实防控工作。

(二)农业、林业、工商部门要扎实开展对禽类的监测预警,保障禽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加强对野禽和水禽监测,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坚决杜绝家禽疫情监测、报告迟缓导致疫情扩散蔓延。农业部门要加强检验检疫,确保出栏的活禽和屠宰加工的产品检疫合格,确保上市肉类产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加强肉类批发市场和活畜活禽交易市场的管理,严厉查处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行为。普及畜禽产品安全消费常识,正确引导和促进节日期间对畜禽产品的消费。

(三)宣传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和广播传媒等播放由卫生部门提供的科学健康教育宣传知识,通过加强宣传,客观正面引导。

(四)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卫生部门,督促各中小学校按照《广东省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方案(试行)》建立、健全本学校学生因病监测工作制度,落实晨检工作制度,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学生要指引前往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检查和诊治。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以人为本,毫不松懈地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附:连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1

 

 

 

 

附:

连州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冬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邓威灵(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温和平(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李小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荣庆(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理来(市农业局副局长)

                 吴秋云(市卫生局副局长)

                 许慕民(市林业局副局长)

                 冯勇军(市工商局副局长)

                   卫(市电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由温和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秋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66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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